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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北风寒    提问时间: 2011-05-20 08:57
 标题:单位不给缴纳保险
内容:

    单位不给缴纳保险,仲裁后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庭的说,没办法找到法人,打电话不来,所以拖了3个月,找法院问能起诉吗?执行庭的说不行!

回复部门: 劳动纠纷    回复时间: 2011-05-23 09: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北风寒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执行民事案件有一定的期限限制。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执结,您可以向法院督办部门反映。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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