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辰区北仓镇桃花寺村村民,我是因为学业原因转的非农户口,像我这样原因转了非农的我们这还有很多人,自从户口从农业转成非农以后,村中的一切福利都没有我们的(因为上学而转了非农的村民),请问这合法吗?现在我们村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我想请问如果这次城中村改造的土地补偿金也向以前一样没有我们的(因为上学而转了非农的村民),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恳请律师们给详解! 谢谢!!!
尊敬的右手戒指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土地及其地上物的征用的土地补偿和安置,以土地的使用权属及地上物的所有权属为依据,而非以户口为据。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