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律师:
您好!
我是2010年国庆购买的邯郸赵都新城S2地商品房,当时说期房需要缴纳40%的首付款,交完又通知需要不交到50%才能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我又不交到了50%的首付款,10年10月底相关证明材料已经交齐和银行已经面签。但至今,贷款不知道怎样、购房合同没通知签署。唯一的认购协议和交钱收据都在开发商那里压着,说这是他们那里规定的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用。并且,赵都新城的业主都得走这个流程。
最近我打电话向赵都新城置业顾问咨询,据说业主必须缴纳5000元太阳能安装费,否则不能签合同。并且此时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就连职业顾问都不知道是哪个牌子,哪个型号的。据相关资料介绍开发商涉嫌强制消费,购房签约先交钱颠倒了签约与付款的顺序。这属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据“中消协公布第二阶段霸王条款购房合同暗藏九大陷阱”中,如认购定金难归还、单方扩大解约权、减免责任巧设计、面积误差设陷阱、违约责任不对等、虚假宣传不负责、购房签约先交钱等开发商条条在内。
这种情况我们业主应该怎么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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