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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通
发表人: 李辉    提问时间: 2011-04-18 09:27
 标题:婚前购房协议能否保证我的权利
内容:

    我与男朋友打算共同出资首付购房,其余部分按揭贷款,但由于未登记结婚,购房合同上只写了男友一方的名字。交首付后打算进行婚前购房协议的公正,写明个人的出资份额和对房屋的共有权利。请问,这样是不是和房屋所有权证上有我的名字享有一样的权利?谢谢!!

回复部门: 婚姻家庭    回复时间: 2011-04-21 23: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辉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故,你们可以进行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以确定房产等财产的归属。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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