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论坛 | 财经 | 体育 | 时尚 | 地产 | I T | 健康 | 游戏 | 滨海 | 保税 | 旅游 | 电视 | 视频 | 家电 | 未成年人| 赶集 婚嫁
民生 | 18街 | 理财 | 泰达 | 文娱 | 汽车 | 数码 | 教育 | 亲子 | 红桥 | 高新 | 分类 | 电台 | 企业 | 招聘 | 发布系统 | 二手房源
天  津  通
发表人: 刘德珂    提问时间: 2011-04-17 08:39
 标题:执行难
内容:

    你好: 我是山东聊城一普通公民,我大哥05年在聊城开发区法院,经调解和他妻子离婚,房产归女方,有女方在一个月之内赔付房屋折价款四万元,双方签字生效,一月时间到,女方没有履行赔款义务,遂申请执行庭执行,该女工作在聊城市市政工程处,属国家正式职工,有固定工资,但是五年过去了,始终得不到执行。我多次申请均无果,我该怎么办,期待你的答复。 谢谢

回复部门: 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4-21 21:44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德珂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四)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所以,您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办理。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妇女在哺乳假期间的福利待遇
·装修时遭强行施工 律师:业主可向装修公司索赔
·夫妻大战!男子怀疑妻子红杏出墙屡施家庭暴力
·盗窃团伙开“庆功宴” 警方出击一举抓获
·监控实拍:男子ATM机前抢劫单身女 将之看为事业
·“路怒族”现沈阳 司机拒不让道腹部被连捅4刀
·实拍:交警查无牌车 被顶引擎盖疯狂拖行1500米
·监控实拍:顾客为吃“霸王餐”在汤里放头发
·实拍:入住宾馆越野车被盗 男子一气之下砸宾馆
·实拍:套牌车大逃亡 警方全力拦截 司机拔刀相拼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关于小狼|

Copyright (C) 2000-2017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