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论坛 | 财经 | 体育 | 时尚 | 地产 | I T | 健康 | 游戏 | 滨海 | 保税 | 旅游 | 电视 | 视频 | 家电 | 未成年人| 赶集 婚嫁
民生 | 18街 | 理财 | 泰达 | 文娱 | 汽车 | 数码 | 教育 | 亲子 | 红桥 | 高新 | 分类 | 电台 | 企业 | 招聘 | 发布系统 | 二手房源
天  津  通
发表人: 冯印梅    提问时间: 2011-04-17 10:04
 标题: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内容:

    我婆婆于2009-10-6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股骨头断了。当时做了手术,医院说一年半后做二次手术拆钢钉。2011-4-12我们去医院复检,大夫说钢钉长得太结实了,可以不拆,如果要拆的话手术中也可能拆不下来。建议不拆。由于婆婆年纪大了,现在双腿已经不能正弯曲,需要做伤残鉴定,急于知道整个流程,听说做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请尽快给我答复,谢谢!

回复部门: 交通事故    回复时间: 2011-04-20 12: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也就是说,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森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妇女在哺乳假期间的福利待遇
·装修时遭强行施工 律师:业主可向装修公司索赔
·夫妻大战!男子怀疑妻子红杏出墙屡施家庭暴力
·盗窃团伙开“庆功宴” 警方出击一举抓获
·监控实拍:男子ATM机前抢劫单身女 将之看为事业
·“路怒族”现沈阳 司机拒不让道腹部被连捅4刀
·实拍:交警查无牌车 被顶引擎盖疯狂拖行1500米
·监控实拍:顾客为吃“霸王餐”在汤里放头发
·实拍:入住宾馆越野车被盗 男子一气之下砸宾馆
·实拍:套牌车大逃亡 警方全力拦截 司机拔刀相拼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关于小狼|

Copyright (C) 2000-2017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