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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
本人2010年初在绍兴道审美美发办理2张美发卡(每张1000元),2010年使用了不到1000元,余额还剩1100多元。2011年过年后美发店一看,店主和美发师都换人了,审美的牌子说是也要还但现在还没换。
我要求新的店主退还本人美发卡中未消费完的1100多元。店主给我的答复是原审美店没有将卡金给他们,但是他们可以让我继续在新店消费,坚决不同意退款。
此事我和新店交涉过几回没有用,就拨打了12315热线,315将此案转到当地工商所,工商所的意思是不可能退款。
后来在都市报道60分节目中看到了一篇报道,内容和我的情况一样,只是美发店是荣业大街的一家审美美发,消费者最终得到了退款。我也给都市报道打电话了,可就是没人回复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想求助一下律师们,象我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得到我的退款呢?我现在还能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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