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于06年5月购买河东区祁连路彩丽园56号楼2006室房屋, 07年2月搬入。开发单位是天津市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物业管理是安华物业公司。当年8月下第一场雨时,卧室外飘窗下约10厘米地方两侧墙壁就开始漏雨,墙壁裂缝明显。墙面被雨水冲刷后露出砖块,地板被泡起鼓。当时即向物业报修,但是在大约2个月后,才有维修人员在窗户四周打发泡胶,然后就说已经修完。
在随后的08、09年,只要下雨,无论大小,同样的位置都会漏雨。我们多次报修,但无人理会。发生渗漏的墙面上有电线插座,渗水直在地板上到处流,给日常工作生活打来极大不便。在我们强烈要求下,2010年9月,物业人员带一位姓王的师傅到我家,说要研究维修方案,可至今杳无音信。
自07至今的4年时间中,我和爱人不计其数的找物业反映,物业表示无能为力。也曾到开发建设单位—天津市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办公室、工程部反映问题,但时至今日,其公司及人员只是一味推脱、逃避。没和我们有过一次任何形式的接触,解决漏雨问题更是无从谈起!!
不久前,我们设法找到开发单位工程部长的手机号码并多次拨打但一直无人接听。
今年春节一上班,物业人员告诉我们已经联系上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工程部马部长,但至今应无音信。
至5月底房屋质保期就满5年,我想通过法律渠道维权。急切盼望有正义感的您的帮助!!谢谢!!(有近年漏雨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