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律师评析】公交606撞车事件 责任谁承担?
·大学生就业季:警惕就业陷阱 择业须谨慎
·杭州师大原副校长被控受贿近295万 多用于购房
·朱晓丽律师简介
·李明律师简介
·范爽律师简介
·刘秀芳律师简介
·宋炳怡律师简介
·杨勇律师简介
·王士波律师简介
《关于鞋类商品的“三包”规定》
http://ms.enorth.com.cn 2010-11-17 16:04

  第一条(略)。

  第二条 鞋类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标准组织生产,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经销的鞋类商品必须有合格证,并在产品和包装上用中文标明真实的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冒用。

  无厂名、厂址、合格证的“三无”产品不准出厂和销售。消费者购买到“三无”鞋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必须予以免费退货。

  第三条 经营者对经销的鞋类商品(处理品除外),一律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简称“三包”)。

  (一)皮面鞋“三包”期限为三个月(断底为六个月),从销售之日起计算,不含维修所占用的时间。

  (1)售出十五日内出现开胶,一个月内出现断跟、掉跟或“三包”期限内出现断底、断面、塌心、勾心断裂、皮面严重脱浆、脱色(不含擦色皮)、泛硝及衬里大面积掉色的,经营者应当负责免费调换同类型新鞋或按原销售价退款。退、换货由消费者选择决定。

  (2)售出十五日以上出现开胶,一个月以上出现断跟、掉跟及其他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负责免费修理,每次修理时间不得超过十五日,经两次修理后仍不能保证穿用的,由经营者先行负责为消费者调换或退货并接商品购货凭证价款的5%补偿消费者因延误穿用所受损失;调换时无同类型、同品牌鞋,可由经营者给消费者一定的补偿协商解决。采取哪种办法由消费者选择决定。

  (二)非皮面鞋“三包”期限为一个月,从销售之日起计算,不含维修所占用的时间。

  1、售出十五日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参照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理。

  2、售出十五日以上,“三包”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参照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理。

  第四条 换货时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提供残次品、不合格产品。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经营者在出售鞋类商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信誉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在“三包”有效期内遇有质量问题,消费者需持购货凭证或信誉卡办理修理、更换、退货。经营者对在“三包”期限内维修的应在购货凭证背面或信誉卡上作真实记录,注明日期并加盖印章。

  第六条 销售“处理品”必须在鞋类商品显著位置和购货凭证、信誉卡上向消费者明示,否则经营者应承担“三包”责任。不属质量问题降价销售的应执行“三包”规定。

  第七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实行“三包”:

  (一)已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二)超过“三包”期限的;

  (三)非质量原因造成或因消费者保管不当人为损坏的;

  (四)无购货凭证或信誉卡的。

稿源:北方网 编辑:杜雪莹
打印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