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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小产权房谨慎购买 不受法律保护存在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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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晚报  作者:  2010-09-09 16:19:14  编辑:张令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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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河东区消费者王先生日前拨打热线电话询问,在地产中介处见到有人销售河北沧州青县等地的低价房,不知购买这样的房屋是否有风险。记者调查后发现,这类房屋属于农村集体用地,也就是常说的小产权房,按照相关土地法律规定,城市居民不能购买此类房屋,购买不受法律保护。

  据了解,王先生准备将自己市区的住房留给儿子做婚房,自己在郊县再购买一处养老,由于手中积蓄不够,只能将眼光放到远郊区县。上周在地产中介发现,不少中介人员在代售河北省沧州青县、霸州等地的房屋,均价每平方米1380~1980元不等。一位销售河北青县房屋的代理人透露,目前她已经销售出去十几套,都是天津中老年人购置用作养老。

  记者还发现,河北省各地区有近20个地产项目在津销售,由于价格低,吸引了相当一部分中老年购房者。而实际上,这类地产都是建在农村宅基地上的小产权房。

  击水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表示,国务院2004年《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及国土资源部2004年《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均明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人应当是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宅基地使用权有福利性和人身依附性的特性,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只能继承或放弃,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上的农村房屋。

  中原地产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购房者,虽然天津周边河北省各地产项目在价格方面有明显优势,但该类地产项目一旦拆迁,相关补偿只能由原来的宅基地所有者获得,购房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要选择此类地产,建议购房者以租赁方式实现住房需求,避免承担较大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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