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教计字〔1986〕179号)文件规定,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后,可以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李**”留言:我1983年至1993年从事民办教师工作,后离职去了一家企业从事技术工作至今,现到了退休年龄,请问我之前的民办教师工作经历能计算为工龄吗?
滨海新区政府回复: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教计字〔1986〕179号)文件规定,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后,可以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 (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