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讯:近日,记者接到网民李先生在津云《消费新观察》栏目中的反映,其于2025年6月在天津华夏家博会上花费9350元购买的家具产品,遭遇商家迟迟不发货、销售人员失联的问题,付款后半年多未收到货物。津云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现场:支付近万元定金
据李先生介绍,2025年6月,他在展会上看到南京麦可家居展位,该展位工作人员陈某祥宣称是麦可家居厂家,价格比线下门店更优惠。

李先生曾对比过多款同类家具产品,麦可家居展位的报价确实具备优势,加之工作人员强调厂家直供的身份,让其产生了购买意向,最终决定在该展位订购上下铺床、衣柜、梯柜及书架等四件家具,总计10350元,李先生在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了9350元预付定金。
李先生称,交易完成后,工作人员仅向其提供了购销合同,未开具任何发票。该合同售卖方标注为南京麦可家居有限公司,双方约定60天内完成家具交付。

交货:约定期到未发货
李先生表示,到约定交付日期后,却未收到任何货品。李先生多次通过微信向销售人员陈某祥催促发货事宜,对方告知家具已生产完成,正在打包,后续又以雾霾天气橙色预警致工厂停工等理由拖延发货。


这一状态持续至2025年12月。此后,李先生再向该销售人员发送微信消息、拨打微信电话,对方均无回应,李先生也未获取到该销售人员的其它联系方式。

维权:申请退款遭拒绝
李先生在与销售人员沟通无果后,转向华夏家博会方面反映问题。 “家博会主办方初期表示会协助催促商家发货,经沟通后又告知,商家已明确无法发货,可为其办理退款。”李先生称,当他申请退款时,家博会却以其无转账记录、系现金付款为由,拒绝为其办理退款,并告知其需自行通过法律渠道起诉商家进行退款。

李先生向家博会主办方索要了该展位的备案登记资料,发现备案信息登记的是江北新区芳山家具经营部,经营者为陈某祥,李先生表示不清楚该经营者与南京麦可家居有限公司的具体关联。

李先生称,因其始终与销售人员陈某祥对接,从未与南京麦可家居有限公司有过直接联系,也未获取到该公司的有效对接方式。
无奈之下,李先生曾尝试通过起诉方式维权,却被法院告知,其购销合同的签订方为南京麦可家居有限公司,需向该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记者采访时,李先生的维权事宜仍无进展,既未收到订购的家具产品,也未能成功退款。
调查:家博会认可诉求
津云记者拨打李先生购买家具时签订的《定销货合同》上供货方的联系电话,该电话已关机。记者试图添加销售人员陈某祥的微信,但未被对方通过。
天眼查显示,江北新区芳山家具经营部成立于2017年,该公司于2025年3月和2026年1月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原因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者场所及住所无法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公司风险等级因欠税、司法案件及经营异常被列为高风险。
此后,记者就此事采访到家博会售后人员王先生。据介绍,涉事展位经营主体为江北新区芳山家具经营部,陈某祥为其经营者,该公司与南京麦可家居有限公司为品牌经销关系。
王先生表示,早在2025年12月底,家博会方面就已认定商家未按约定发货,李先生的退款诉求合理,计划先为李先生垫付退款,再将债务关系从消费者与商家之间转为家博会与商家之间。但在走赔付流程时,因李先生系现金支付,且无法提供付款收据,导致流程受阻。王先生解释,财务划款需以支付凭据为依据,家博会若先为李先生退款,后续需凭订单原件、支付凭证等材料向商家提起诉讼追偿,缺失收据将导致无法提交诉讼。
针对李先生反映联系不上陈某祥、无法索要收据的问题,王先生表示,家博会售后部门会直接联系陈某祥,督促其为李先生补开收据,待收据补开后,将为李先生进行退款处理。
解读:主办方如何担责
消费者在展会中购物,如果参展商失联,展会主办方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付健律师认为,李先生可以起诉销售方,并将家博会主办方列为共同被告。一旦法院判决家博会主办方承担连带责任,主办方就必须向李先生退款。至于主办方能否向参展商追偿,那是主办方的事,与消费者无关。
截至发稿前,津云记者了解到,经家博会协调,陈某祥向李先生提供了其购买家具的收据后,家博会收到收据后,已向李先生退还了购置家具款。(津云新闻记者 劳韵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