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赵**”留言:个人普通指标能否购买已经上了区域指标的油车?
市交通运输委回复:《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三条 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其他指标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直接申领的指标。根据《<天津市进一步优化小客车调控管理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规定,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不能使用除区域指标、周转指标以外的其他指标办理转移登记业务。上述政策规定中的“其他指标”,指代的是《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所规定的其他指标。 (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