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噪音扰人眠,责任应由谁来担?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天津高法 作者: 编辑:何倩 2025-04-27 15:58:11

内容提要:自家卧室与电梯井仅一墙之隔,业主入住后屡遭电梯噪音困扰,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家卧室与电梯井仅一墙之隔,业主入住后屡遭电梯噪音困扰,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述

  王某为某商住一体两用型公寓小区业主,其卧室与电梯井仅一墙之隔。开发商在卧室内装了隔音板,但电梯井内及电梯本身未做有效的隔音减震处理,导致隔音效果较差。王某入住后屡屡遭遇电梯噪音的困扰,给其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王某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问题,但始终未能消除电梯噪音。

  因电梯产生的噪音明显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严重干扰和影响了生活、工作、学习及身心健康,故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停止噪声污染侵害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及诉讼支出费用。

  调解在线

  本案中,原告的困扰是由于卧室与电梯井仅一墙之隔,开发商在卧室内装了隔音板,但电梯井内及电梯本身未做有效的隔音减震处理,导致隔音效果较差,因此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小区房屋相邻电梯采取降噪整改措施,使该电梯的运行噪声在上述房屋内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的相关要求,昼间不得大于40分贝,夜间22点之后不得大于33分贝,逾期整改每日赔偿原告100元损失费,直至整改达到上述标准为止。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全部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全部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