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卧室与电梯井仅一墙之隔,业主入住后屡遭电梯噪音困扰,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述
王某为某商住一体两用型公寓小区业主,其卧室与电梯井仅一墙之隔。开发商在卧室内装了隔音板,但电梯井内及电梯本身未做有效的隔音减震处理,导致隔音效果较差。王某入住后屡屡遭遇电梯噪音的困扰,给其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王某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问题,但始终未能消除电梯噪音。
因电梯产生的噪音明显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严重干扰和影响了生活、工作、学习及身心健康,故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停止噪声污染侵害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及诉讼支出费用。
调解在线
本案中,原告的困扰是由于卧室与电梯井仅一墙之隔,开发商在卧室内装了隔音板,但电梯井内及电梯本身未做有效的隔音减震处理,导致隔音效果较差,因此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小区房屋相邻电梯采取降噪整改措施,使该电梯的运行噪声在上述房屋内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的相关要求,昼间不得大于40分贝,夜间22点之后不得大于33分贝,逾期整改每日赔偿原告100元损失费,直至整改达到上述标准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