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党群心连心》栏目网民“甘**”留言:新生儿可以直接随父亲落户社区集体户吗?
河东区区委回复:新生儿随父可以落社区集体户,但是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双方或一方为本市人才集体户,在津租赁房屋居住且登记备案超过6个月的,可以迁移至居住地社区公用(集体)户后按相应情形办理出生登记落户。二,办理落户前会进行民警调查,备案6个月期间必须是真实居住且在津工作,具体办理需要咨询租赁房屋属地派出所。 (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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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河东区区委 编辑:周婷婷 2024-04-18 17: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