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时**”留言:万新村倚虹中里是否有老旧小区改造或者拆迁计划?
河东区政府回复:经确认咨询地点为:万新村倚虹中里3号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 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经查万新村倚虹中里3号楼,河东区住建委暂未接到相关征收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如有相关计划应以政府公告为准。(津云新闻记者 张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