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待遇缴回业务可以开具电子专用票据了。参保单位、个人通过临柜缴费、微信、支付宝、云缴费等方式完成社保待遇缴回,资金确认到账后,可以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或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打印相应电子专用票据。
个人业务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操作流程
1 选择“个人业务”
2 选择个人登录方式
3 点击“社会保障”“查询”“电子票据查询”
4 核对身份证号和姓名,选择打印起止时间,点击“打印”
5 查询到电子票据,点击“打印”,完成票据打印
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流程
1 在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用户名、密码和校验码,点击“登录”
2 核对身份信息无误后,点击“其他”
3 选择“电子票据”,输入日期范围,点击“查询”
4 查询到电子票据后,可选择右上角“下载”、“打印”按钮完成票据打印或保存
单位业务
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流程
1 在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用户名、密码和校验码,点击“登录”
2 核对单位信息后,点击“其他”
3 选择“电子票据查询”,输入日期范围,点击“查询”
4 查询到电子票据后,可选择右上角“下载”、“打印”按钮完成票据打印或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