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2月2日,记者从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确保享受社保待遇的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喜庆的新春佳节,本市提前发放2月份各项社保待遇。
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将于2月6日全部提前发放到位。2024年3月,各项待遇发放恢复原预约发放日期。
这里提示广大市民,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可就近在任意一家代发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领取,免跨行手续费。建议避开高峰期领取,避免人员聚集。(津云新闻记者段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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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段玮 编辑:刘影 2024-02-04 09: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