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6月30日);
2.全日制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具有本市户籍、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失业青年;
4.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地区16至24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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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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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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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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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基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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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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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申请补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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