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协议)。
2.国家级技能大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命名人,下同),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2-5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协议)。
|
"津云"客户端 |
|||
高技能人才引进
|
||
|
引进条件
|
|||
|
资助政策
|
|||
|
所需材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