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杨**”留言: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运河宸院朗郡园物业费洋房3.7元一平方一月,小高3.6元一平方一月,是否超高收费?
北辰区政府回复:依据运河宸院(朗郡园)开发企业与物业企业签订的《天津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基础服务费高层及中高层住宅2.4元/月.平方米,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高层及中高层住宅1.3元/月.平方米,共计高层及中高层住宅3.7元/月.平方米。物业企业按照高层住宅3.7元/月.平方米、中高层住宅3.6元/月.平方米的价格予以收取。(津云新闻记者 宋雅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