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市公积金二手房只能贷20年的疑问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作为全国性质的购房惠民贷款项目,单位和个人按时缴纳公积金,就为了能买房的时候利率低一些,还款压力小一些。
然而目前所有银行商贷均可以贷30年,没有一手房还是二手房的限制。而公积金二手房仅能贷款20年。
请问领导,这项规定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科学的解释。为何公积金在政策上要设置关卡。让一部分老百姓不能真正享受到政策。
例如二手房首套使用公积金100万贷款20年,每月还贷5596.17元,如果延长至30年,每月4270.16元。还贷压力就降下来了,老百姓也享受到政策。可是目前而言,因为20年还贷压力大,只能商贷30年,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多付了利息,交了这么多年公积金,却因为一个二手房只能贷20年的政策,公积金贷款却不适用了。
希望公积金能调整二手房贷款年限,尽快公布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