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自认为欠款数额少,法院就不会强制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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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高法 作者: 编辑:刘影 2023-10-23 16:23:00

  “欠款不多”“问题不大”?

  执行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近日

  西青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

  有的被执行人自认为欠款不多

  抱着“法院不会认真执行”的错误观念

  逃避甚至抗拒执行

  案情简介

  2021年,崔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

  并约定了还款日期

  二人写下借条作为依据

  然而

  约定的还款期已过

  王某迟迟未等到崔某还钱

  多次尝试联系崔某也未得到回复

  王某无奈将崔某诉至西青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崔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某借款1万元。

  但是,半年多过去了

  崔某迟迟未偿还借款

  于是

  王某依据生效判决

  向西青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

  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崔某进行传唤

  崔某未到庭,并在电话中表示

  其由于生活困难无法偿还欠款

  承办法官未发现

  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被执行人登记地址不在本市

  其在津住所也无法确定

  承办法官经多次调查

  终于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承办法官得知,被执行人正在经营快递业务,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并非没有能力偿还,并且存在逃避执行的可能。

  承办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共同努力

  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与具体住址,终于,经多方了解,成功找到了被执行人。

  承办法官责令被执行人

  立即向申请人履行

  否则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没有想到

  法官竟然会因为1万元找到他

  自己还可能因为这1万元

  面临被拘留的后果

  面对法官的严厉警告

  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了欠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标的额虽然不大

  但却具有十分重要的教育警示意义

  在执行活动中

  不少有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

  对于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心存侥幸

  总认为金额不大

  债权人不会费力讨债

  也就不去积极履行

  甚至出现恶意逃避执行的情况

   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权威性也造成了损害。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将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后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依法执行,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是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的体现,同时也是希望被执行人能够积极化解矛盾,尽快回归正常生活。若心存侥幸、躲避执行,终将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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