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夏**”留言:我在北辰区的一个民营企业上班,我妻子预计9月19号当天分娩生小孩。陪产假需要在9月19号之后才开始休吗?因为我18号就要住院陪护她,想要18号当天开始休陪产假,这样可以吗?
北辰区政府回复: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但未规定必须从妻子分娩那天之后计算,请您根据实际情况与所在单位进行报备,结合单位休假制度进行休假。(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