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宝坻法院执行局启动
集中执行“黎明行动”
奔赴被执行人住所地
对一批长期躲避执行、拒不到庭的
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一周内累计执行完毕案件52件
达成执行和解14件
执行到位标的1851万元
1
案例一: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
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
“黎明行动”中
执行法官通过蹲堵等方式
查找到被执行人于某某下落
并对其依法采取拘传措施
将于某某带至执行局后
经检索关联案件
于某某在该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还有19件
未实际履行的案件14件
以劳务合同等涉民生案件为主
执行标的总额17.6万元
执行法官在做好辨法析理工作的同时,责令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某某一直以“没钱”的理由搪塞,没有履行的意愿及行动,并拒绝如实申报财产。
针对于某某的行为
宝坻法院依法决定对其
司法拘留15天
2
案例二:被执行人规避执行
被依法训诫并写下悔过书
申请执行人王某
与被执行人某装修公司、李某某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执行标的4万元
王某于2023年6月9日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并传唤其到庭
但被执行人李某某一直拒绝到庭
有意规避执行
“黎明行动”中,执行法官得知李某某下落,将其依法拘传至执行局。
执行过程中,因李某某拒绝如实申报财产,没有履行的意愿及行动,宝坻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李某某见此,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鉴于该情况
宝坻法院决定不再执行司法拘留
依法对李某某进行训诫
李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当场写下悔过书
3
案例三: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后
部分履行并达成执行和解
申请执行人郭某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某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郭某某于2022年7月14日
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标的61730元
执行过程中
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
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期间多次传唤周某某
其均未到庭
经线下调查,也未发现周某某下落
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黎明行动”中
执行法官在周某某家中将其找到
并依法拘传至执行局
经执行法官向其讲明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周某某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错误,积极联系家属筹集执行款1.5万元,并就余款的履行与郭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4
案例四:被执行人消极给付抚养费
其父亲代为履行
申请执行人郭某某与被执行人许某某
于2020年8月判决离婚
女儿归郭某某抚养
许某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
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郭某某多次申请执行抚养费,本案执行标的1000元。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许某某均未到庭,也未主动履行。
“黎明行动”中
执行法官到许某某家中查找其下落
并准备拘传其到庭
但并未发现许某某
经向许某某的父亲讲明法律后果
其主动代为履行1000元
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
天津法院将紧紧围绕
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
不断加大执行力度
持续用力保民生、护民利、解民忧
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