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9月起施行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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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晚报 作者:雷风雨 编辑:宋雅祺 2023-08-02 09:04:30

  天津北方网讯:从市人大常委会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本市法治宣传教育呈现新特点,更加注重法治精神的培育,注重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注重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供基础性支撑作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办主任张亮介绍,制定《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是固化本市法治宣传教育成功经验的现实需要。“本市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中,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比如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以案释法、培育法治文化和建设法治乡村等,通过立法将这些经验做法予以总结和固定,为本市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张亮说。

  该《条例》共三十六条,明确了普法责任制,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介绍,《条例》突出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明确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推进全民守法。“《条例》明确,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王泽庆表示,《条例》立足天津实际,彰显文化特色。明确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津门传统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明确加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支持创作和传播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培育富有天津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作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将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推动政法机关与重点高校、市委党校、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科研院校建立联合培训制度。“多方位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常态化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让社会群众来当监督员、评议员。积极开展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推动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法治成为基层治理的‘压舱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勇表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使“软任务”真正成为“硬指标”,为建设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夯实法治根基。(津云新闻编辑宋雅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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