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焦**”留言:公婆在天津,居住证第二次签注,第一次直接签注了,第二次要求必须房主本人到场才能办理。首次办理已经提交了各种材料了,本人也到场办理。为何签注还需要这么麻烦。办理地点所处位置也比较偏僻,可不可以增加签注点或者优化签注流程(线上签注、居委会签注)?
北辰区政府回复:办理居住证签注需提供合法居所证明,不需房主本人到场,并且可以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津心办、天津公安APP、天津网上办理大厅申请居住证签注业务,派出所审核通过后,持居住证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