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下岗职工申请专利费用减免或者补贴问题
本人表哥已下岗近20年,其本人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发明了一种机械装置。其委托本人,向贵单位咨询,对于下岗再就业人员是否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比如减免或者政府补贴之类的,希望得到贵单位的解答,非常感谢。
本人表哥已下岗近20年,其本人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发明了一种机械装置。其委托本人,向贵单位咨询,对于下岗再就业人员是否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比如减免或者政府补贴之类的,希望得到贵单位的解答,非常感谢。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您咨询的下岗职工申请专利费用减免或者补贴的问题已通过电话联系进行了详细解答,问题已解决。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第272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第316号)规定: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费用:申请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的年费)以及复审费。专利权人上年度收入低于6万元,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费用,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的证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其他疑问可具体咨询天津代办处,联系电话:022-23039867,022-23039869。
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