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根据《天津市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的措施》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通过摇号方式取得小客车增量指标但逾期未使用的个人或单位,自指标过期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申请取得更新指标的个人,在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前向调控服务机构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手续后,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黄*”留言:由于对车牌属性和摇号政策的了解不够,导致在摇号的时候申请了“节能车”,现在中签后我不想要了,请问该怎样处理?
市交通运输委回复:根据《天津市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的措施》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通过摇号方式取得小客车增量指标但逾期未使用的个人或单位,自指标过期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申请取得更新指标的个人,在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前向调控服务机构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手续后,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建议您结合家庭实际用车需求来决定指标处理方式。(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