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23-04-25 10:41:47

标题:居民楼内部办公是否需要取得营业执照

您好,我是一个企业,注册地址在天津市和平区,因为业务需要,在河西区天达里小区租赁一套居民楼,仅用作内部办公、开会使用,不对外开展业务活动,请问我在改地址是否应该办理营业执照一照多址备案手续?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23-04-28 17: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事项,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按照《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市企业在住所(经营场所)以外的本市区域内有多个符合规定的实际经营场所,可以自主选择申报多址信息备案。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当进行分支机构登记。对于您所提居民楼问题,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已将上述情况反馈您,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市场监管委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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