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李**”留言:农村房屋翻盖后能否办理房产证?翻盖后,如何继承给子女?能否交易?
武清区政府回复:1.依据《武清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意见》,镇政府、村委会是负责宅基地确权的审核部门。规划资源局依据村镇出具的房地权属来源做好依法登记工作。如果参加了武清区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集中确权登记发证,并经村镇审核符合确权登记条件,那么后续会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如果是在2020年后翻盖的房屋,依据《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需按照该通知的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要求进行申请。
2.依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有关农村房屋交易建议咨询农业农村委。(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