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办理子女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文化程度)有关问题
我儿子2019年大学毕业,户口学历登记事项发生了变化,为此,今日9:00去下朱庄派出所为儿子办理户口文化程度登记变更,出示户口本、毕业证书,办理户口业务的文职人员却称成年人户口登记事项变更需本人办理,后又称要提供我儿子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天津市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文化程度(当场办理)。提供学历证书,对在境外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供翻译件”,细则并无成年人户口登记事项变更需本人办理的规定,该工作人员拒绝办理户口文化程度登记事项变更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