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张**”留言:我在一家外资企业的天津分公司工作,天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实际办公地点在和平区环球金融中心。目前个人所得税及住房公积金都是通过天津分公司直接缴纳,但是社保方面公司是委托第三方为员工代缴,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依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15号)第二章积分指标,第四条“居住证持有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积分落户:(三)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资办企业”的规定,目前市民不符合现行积分落户政策,建议市民与其单位捋顺劳动关系后再申报。(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