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积分落户政策分值规则
领导您好!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相关指标分值的通知》文件对居住积分的调整中,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15或25或30分,请问这个分值是在每满年分的基础上额外加的吗?还是说不管实际居住年数多少,都是一次性只给15或25或30分?谢谢!
领导您好!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相关指标分值的通知》文件对居住积分的调整中,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15或25或30分,请问这个分值是在每满年分的基础上额外加的吗?还是说不管实际居住年数多少,都是一次性只给15或25或30分?谢谢!
尊敬的王**网友:
您关于“咨询积分落户政策分值规则”的留言已收悉,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现结合我委职责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关指标分值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2〕4号)中的规定,申请人购买的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按年度计算积分的基础上,再按住房所在区域给予一次性加15或25或30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市发展改革委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