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异地转出后如何查询缴纳记录?人社局答复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市人力社保局 编辑:张雅妮 2023-03-10 17:04:00

内容提要:根据津社保办发【2018】303号文的规定,参保人因死亡、转移等原因社会保险关系已终止,参保人或其代理人要求提供《缴费查询清单》、《缴费证明》,相关分中心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参保缴费信息表》。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徐**”留言:我于2010.7-2014.8在天津市缴纳了企业职工社保,2017年12月将社保异地转入广州,现在新单位办理入职需要提供社保缴纳明细,请提供相关办理指引。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根据津社保办发【2018】303号文的规定,参保人因死亡、转移等原因社会保险关系已终止,参保人或其代理人要求提供《缴费查询清单》、《缴费证明》,相关分中心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参保缴费信息表》。(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

  点击查看原文链接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全部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全部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