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聂**”留言:天津地铁是否可以携带电动平衡车、滑板车乘坐?
市交通运输委回复:经核实,根据《天津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五条规定:“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50千克,长度不得超过1.8米,宽和高均不得超过0.5米,不得携带妨碍站内及车内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它物品乘车。”第九条(五)规定:“乘客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充气气球,使用各类滑板车、自动平衡车、滑轮鞋、滑板等。”根据《天津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第六条规定:“禁止携带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您可先自行查看携带的电动平衡车、滑板车是否符合上述要求,以免耽误出行。(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