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马*”留言:本人办理业务,需要父母的无房证明,父母不是天津户口,我可以代为办理吗?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去哪儿办理?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回复: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当注明双方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事项、委托时限、法律义务、委托日期等内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代理人受委托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其查询、复制范围由授权委托书确定。”
因此,受托人可持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到天津市任意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经查询确属名下无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可开具《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不动产权利人也可手机下载“津心登”APP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 (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