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2-09-19 14:43:00

标题:家庭共用社保卡政策是否落地?我们应该怎样操作实践?

今年得知市卫健委推行新政:家庭可共用社保卡?我想问一下政策是否落地,患者家属应该怎样操作实践才能与家属共用社保卡。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医保局 回复时间:2022-09-19 16:5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的留言。关于您咨询医保问题,现予以答复。

自2022年7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启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需为天津医保参保人),可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述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今后还将探索实现用于缴纳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等功能,实现家庭共济。

四、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如何开通

参保人员可就近前往各区医保分中心进行现场办理,也可通过线上自助办理。目前,在线办理主要支持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关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经办渠道”栏目中选择“津医通”;或直接在微信、支付宝中搜索“津医通”小程序办理;

(二)是下载“金医宝”APP办理;

(三)是登录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也有平台入口(“经办渠道”—“网厅”),方便您登录操作。

7月1日后,市民可适时采取以上方式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无办理时限等规定,无需集中办理。此外,共济功能开通后,还可随时通过上述渠道,对使用人进行调整和变更。

市民如有医保个人账户或其他医保方面问题,可随时拨打天津医保服务热线“12393”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医保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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