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薛** 提问时间:2022-07-29 17:03:59

标题:建议增加共享电动车充电桩

我是精武镇姚村居民,小区里增加了好几个垃圾分类的小房子,为什么不能增加点电动车的共享充电桩,一直在强调电动车不能上楼,不能飞线,我们也不想呀,安全隐患呀,但是,买个电动车不能是一次性的吧,为什么能增加同样用电的垃圾分类,不能增加点电动车共享充电桩呢,有充电的地方还上什么楼飞什么线呢,堵不如疏呀

反 馈

回复部门:西青区 回复时间:2022-08-04 17: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收到留言后我们立即协调精武镇政府调查核实。经工作人员考察,姚村小区目前的电力设备暂不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下一步,姚村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在改进用电设备的基础上,积极规划充电桩安装事宜,着力推进小区建设,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咨询电话:精武镇政府23985923。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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