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
南开法院开展夏季腾房专项执行行动
向“骨头案”“钉子案”发力
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
本次行动共出动干警40名、警车10辆
顺利执结三起腾房案件
强制清腾房屋面积近900平方米
基本案情
案件一:
案涉房屋为坐落于南开区的一处约400平方米的三层独栋建筑,该房屋用于饭店经营。2016年10月,某蔬菜公司作为出租人将案涉房屋出租给某工程公司,后某工程公司又将该案涉房屋转租给某餐厅。租赁期满后,双方未续约,但某工程公司、某餐厅拒不返还讼争房屋且继续占用经营。某蔬菜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屋并偿还房屋使用费。南开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某蔬菜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案涉房屋为坐落于南开区的一处390平方米的羽毛球馆。2015年5月6日,某体育学校与某俱乐部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将案涉房屋由某俱乐部使用,合作期限五年。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未再续约,但某俱乐部仍占用案涉场地继续经营球馆。2021年4月,某体育学校向南开法院起诉该俱乐部,要求返还占用场地。南开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某体育学校的诉讼请求。
案件三:
案涉房屋为坐落于南开区的一处约9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某投资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某科技公司既不支付房租,又拒不搬离案涉房屋,某投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腾空案涉房屋,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等。南开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某投资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
上述案件被告均未按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
原告遂向南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搬离案涉房屋,但被执行人均明确表示无法主动履行腾房义务,拒不搬离。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腾空案涉房屋,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南开法院组织干警多次前往各个案涉现场勘查情况,评估强制清腾风险,针对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强制执行预案,最终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当日8时30分,执行干警抵达第一起案件现场,打开该案涉场地后发现,饭店九名员工在内居住。经法院释法析理,九名员工均表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收拾个人物品后主动离开案涉房屋。法院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在特邀区检察院监督员和社区推荐的执法监督员的见证下,执行法官宣读执行公告,开始强制执行行动。
因场地面积较大,且房屋内堆放了大量经营饭店的食材、厨房灶具,在法院干警的监督下,评估单位对案涉场地内物品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并由搬家公司搬运三十余车次后,将全部物品转运至周转房屋暂存。直至12时,案涉场地内的全部物品均已腾空,法院将面积约400平方米的案涉场地全部交付申请执行人。
同日14时30分,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分别抵达第二、第三起案件腾房现场,同时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强制腾房行动。截至当日16时30分,成功将两处案涉房屋腾空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三起腾房行动均圆满结束
此次夏季腾房专项执行行动
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
司法权威和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坚定决心
传递出法院干警
面对“骨头案”“钉子案”
敢啃敢干、担当作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