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滨海新区共享电单车运营问题的建议
平时上下班我都是骑共享,5、6公里的路电单车很合适,但最近这几天发现路上的共享电单车几乎找不到了,很突然,也没有通知。如果是政府干预的话,我能理解政府出于安全、占地这些不文明行为的考虑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很合理。但如果全面禁止的话就有些太不近人情了。
现在路上机动车越来越多,短途驾车出行已经不是一个最优选择,况且也不是每人都有车,人们出于便捷、成本等原因选择便于自己出行的方式再正常不过,电单车可以充分满足这类需求。
电动车使用中安全问题一直是重中之重,政府方面肯定对于共享电单车的安全问题充满顾虑。但正因为安全问题,大企业推出的共享单车更加容易监管,电池的充电、维护、更换相比个人用户更加有保障。个人电动车普遍存在楼道充电,家里充电,私拉电线充电问题,至于更换老化电池更是不用想了,而企业哪怕只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会重视安全问题,而且企业也有这个能力和成本。
《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
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确实有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这句话,但不鼓励和禁止是不一样的。意见中也提到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将其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自行车受天气因素影响太大,冷、热、刮风下雨都不行,短途出行的解决方案要么是公共交通全覆盖,要么就是共享电单车(就目前而言)。
至于乱停放占地阻碍交通、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个最大的问题是人,其实个人电动车不也这样吗?机动车不也这样吗?这些都是可以通过管理解决的,但是现在路上机动车违停大部分时间没人管,闯红灯这些问题交警在眼前都没用,其实管理上并没有完全尽到责任。
所以我希望政府能实际处于人民生活的角度制定政策,不要一刀切,公平不能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