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胡** 提问时间:2022-05-30 10:11:38

标题:天津生育津贴目前发放128天,延长的天数发放待定?

关于第五个月生育津贴的问题,相关部门给我进行了回复说:国家层面正在研究制定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的指导意见。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家层面统一要求,调整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对于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将按规定执行。

对此答复我有疑问:我了解目前上海是进行第五个月津贴发放的,咱们天津是国家层面正在商讨研究第五个月津贴还是天津内部正在商讨??如果将来确定了发放天数之后,超过了128天,而我现在津贴已经结算发放,是否会进行补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医保局 回复时间:2022-05-30 16:3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的留言。关于您咨询医保问题现予以答复。

根据我市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也就是说,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均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2021年11月,我市发布《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目前,国家层面正在研究制定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的指导意见。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家层面统一要求,调整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对于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将按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天津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医保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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