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社保缴费证明后果严重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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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社会保险 作者: 编辑:刘影 2022-05-16 17:41:36

  近期,社会上有个别企业通过伪造《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违规获取投标资格。

  针对上述行为市社保中心提示如下:

  开具证明需选择正规渠道

  社保部门作为出具《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法定部门,已开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方便参保单位和群众开具《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线上渠道

  您可以通过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tj.gov.cn/)的“单位网上经办”模块、“个人网上经办”模块和“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等渠道开具。

  线下渠道

  您可以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前往各区的社保分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

  虚假证明会露出马脚。为防止《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被伪造变造,市社保中心已开通在线验证服务。

  如您手中的缴费证明的打印日期距今未超过三个月,您可以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tj.gov.cn/)“缴费证明验证真伪”模块,选择需要验证的证明类型,输入相应的校验码进行甄别;如您手中的缴费证明的打印日期距今已超过三个月,您可以携带该证明前往各区的社保分中心经办服务大厅,现场验证真伪。

  伪造证明会导致严重后果

  伪造、变造《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是违法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秩序。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中关于“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之规定,相关伪造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

  相关案例

  某企业前期通过伪造社保缴费证明获取竞标资格,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情形,最终被处以相应金额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禁止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市社保中心再次提示:伪造、变造《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后果严重,参保企业和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免带来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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