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李**”留言:胰岛素针头数量医保是怎么规定的?
天津市医保局回复:按照《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糖尿病胰岛素注射器及其配套材料支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函〔2007〕183号),购买胰岛素注射器和针头需按照相关使用要求进行购买,可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胰岛素专用注射器两类。两者交叉使用,只支付其中一类。胰岛素专用注射器价格不高于260元的,每年度支付一支;胰岛素专用注射器价格高于260元,低于500元的,每两年支付一支。胰岛素专用注射器配套针头费用每季度最高支付240元。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者每季度最高支付300元。(津云新闻记者 李易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