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陈**”留言:补办结婚证书需要什么手续?
东丽区政府回复: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如果到东丽区办理补领结婚证,双方需要携带的材料是:身份证、户口本和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由于您无法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所以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可以到您当时迁入户口时的所属派出所复印并加盖公章)和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双方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相关证明。(津云新闻记者 李易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