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武清区政府 编辑:李易聪 2022-04-01 12:00:15

内容提要:成立业委会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朱**”留言: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武清区政府回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协商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

  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进行备案。(津云新闻记者 李易聪)

  点击查看原文链接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全部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全部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