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举报停车场恢复经营违规
该停车场在前期专项整治停车管理后因"问题"停用,今日又重新告知车主4.1日恢复收费,并安置岗亭.根据天津停车场设定标准规定,1.第四条,停车场泊位统一规划并确保交通安全并畅通。该停车场一侧与人行道和公交站相接,不符合规定。2.收费泊位区域不明确,根据二十一条开放日前15日应将泊位数量位置报送相关部门并同时向社会公布。收费车位不明确容易造成浑水摸鱼乱收费现象。3.停车场路面有凹陷并无护栏和任何设施,是否符合停车场设立标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友谊路街办事处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街办事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允许未经批准、未获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停车场在此处经营,关于该处停车空地,街办事处已上报区停车办,下一步将对闲置停车场统一建设安排。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