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潘* 提问时间:2022-03-19 23:04:05

标题:个人补缴社保并持续缴纳手续

您好,我想请问,我2003年到06年在本市工作,由单位缴纳社保等费用,离职后结婚,未再工作,现在想将06年到现在的社保医保等自己进行补缴,并持续缴纳,不知是否可行?如果可以,需要到办公大厅办理吗?网上是否可以操作?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22-03-25 14: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告知根据津人社局发[2020]13号文、津人社规字[2017]8号文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再补缴以往年度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告知市民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及流程,市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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