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按照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社区工作者个人月工资总额最高7780元,最低5230元。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张**”留言:对于社工的收入最早是与天津市职工月平均收入持平。近三年保险基数还是2017年的标准。对此如何看待?
滨海新区政府回复:我区社区工作者待遇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党组通〔2017〕82号)执行,按照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社区工作者个人月工资总额最高7780元,最低5230元,并统一为社区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目前,全市已经实现了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统一标准、统一发放、统一管理,新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标准也严格按照天津市民政局文件政策执行。(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