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叮铃铃……”六月的一天早上,一阵急促的铃声打破了红桥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宁静。“是红桥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吗?我是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案件终本后我们发现了新的财产线索,现在要紧急申请冻结……”。
接到电话后,执行指挥中心法官方仁杰立刻将这一情况进行了汇报。据了解,这是一桩买卖合同纠纷,经民事调解后,由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二十万元,被执行人一直未如期履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在,申请执行人提供了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在某快餐连锁公司有一笔二十万元的保证金,经研判案件的冻结必要性和时间紧迫性,决定立刻采取冻结措施。
迅速行动需要能兵强将,这次的外出任务交给李雪健法官执行团队。团队暂时放下手头工作,一边联系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和待冻结的企业负责人,一边立刻赶往该连锁公司的所在地。经询问,确认财产线索属实后,执行法官向公司负责人释明案件情况并实施冻结。在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的当天,不到一个小时就冻结完毕,面对如此雷厉风行的高效行动,申请执行人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红桥法院执行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日常工作,努力满足群众需求。制定突发案件预案,各执行团队随时待命以解决突发的“急”事件,以实际行动切实回应群众所“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此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5年内,执行法院每6个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一旦符合恢复执行条件,及时恢复执行。(津云新闻编辑 刘影)